食品伙伴网讯 7月23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2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10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等。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义乌市宏高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上饶市康利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豆(香辣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州平阳快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鹿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滕州捷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胚芽黑麦片,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上城区天羽工艺礼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杭州利合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削纯藕粉,大肠菌群、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绍兴柯桥上海如海安昌镇中街加盟店销售的标称蚌埠刁师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菜鸡杂盖浇饭风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义乌市高动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辽宁梁山好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麦胚芽黑麦片中霉菌超标可能是由于原料受到污染,或是在生产、存储、运输、销售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当而导致产品被霉菌污染。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分别为桐庐县城南街道义利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芜湖市南陵县管大瓜子厂生产的原味葵花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旺华东(苏州)商业有限公司杭州良渚店销售的标称芜湖飞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葵花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衢州市柯城兴疆农产品经营部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新疆天山情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芙拉薇赫纯牛奶,蛋白质、非脂乳固体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产品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脂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分别为武义县禾绿禽蛋经营部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海县前童镇冬云香烟店销售的标称淮北旭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风味挂面,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衢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721.xls
相关报道: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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