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6月16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5批次不合格食品样品,涉及4批次调味品和1批次糕点。
调味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标称安徽云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酱油(烹调酱油)检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肥市瑶海区鸿飞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滁州超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味鲜精检出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能反映产品鲜味的程度。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的是酱油产品的风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7)中规定,氨基酸态氮含量≥0.4g/100mL。
谷氨酸钠是鸡精的主要成分,是一种广泛应用的调味品。谷氨酸钠含量偏低主要影响鸡精的品质,表明产品鲜味不足、含量少。呈味核苷酸是鸡精、鸡粉的组成成分。根据《鸡精调味料》(SB/T 10371-2003)中规定,鸡精中的谷氨酸钠最低含量为35.0g/100g,呈味核苷酸二钠的含量应大于等于1.1g/100g。
还有2批次调味料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标称淮南市芦村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西瓜酱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称淮南市芦村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秘制酱豆检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此外,还有1批次糕点检出不合格,为:宣城宁国市乐亿万千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广德市宏康食品厂生产的花生糖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淮南、六安、滁州、宣城、广德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2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相关报道: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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