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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民署明年推饮食临时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6 16:34:27 来源:互联网


当局今年内将完成修改规范饮食及饮料场所发牌制度的行政法规

 


陈海帆称将与商会一道了解现时特色老店普遍遇到的问题

 


陈海帆

 


李伟农

     
      饮食牌发牌慢,老生常谈,成为每年行政法务范畴施政方针辩论的“箭靶”,今年亦不例外。商界议员高开贤再发牢骚,为业界大吐苦水,形容“逐个部门等,等到顶唔顺,执埋都未能开张,完全窒碍中小企发展。”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回应指,关于饮料饮食牌照的行政法规相信今年内完成,明年实施。

 

发牌法规今年完成

 

相比其他议员渔翁撒网式提问,高开贤集中火力问发牌及老店经营困难问题,要求陈司介绍有何条件才能获发临时牌,令食店可快些开门做生意,有否考虑制订联合发牌机制,切实简化、优化程序,协助申请人尽快可以获取牌照?

 

陈海帆昨第二日列席立法会,与议员辩论明年施政方针时重申,今年内完成修改规范饮食及饮料场所发牌制度的行政法规,最关键的是协调部门能将程序各阶段的时间设定清楚,以及负责真正协调时间的落实,才能让整个程序按预期进行。

 

发牌缩至四十五天

 

按统计数字,至今年八月,饮料饮食牌照平均只需四十五天处理,待法规出台后,估计可做得更好,再推而广之,将跨部门协调方式推广至其他牌照的发出。

 

民署管委会副主席李伟农补充,未来法规出台后,将设有临时牌照,将经营权前置。他解释政府发牌的时间与业界取得经营权的时间差问题,指政府压缩行政手续,将发牌时间缩短至四十五天,但业界所称取得经营权平均需一百八十天,这两个时间难形成交集,因双方所处的站点不一。

 

不需等收则始经营

 

民署计算的是方案申请及收则所需时间,但业界则再要计算装修时间。当局去年开始研究是否有条件在符合法律规定及公共利益下,将经营权前置,即不需经方案申请、装修、收则三个阶段就可取得经营权。申请人根据申请方案获核准施工,在装修后向民署提交建筑、消防等文件,当局会在短时间的评鉴基础上先发放临时牌,不需等到收则才能取得经营权。相关调整是参考邻近地区的做法,希望权利与责任适当分担下,将经营权前置,让双方在审批及取得经营权过程取得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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