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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全过程管理,客观准确评价项目建设成效,我部制定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建设中期评估规范》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建设考核验收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商秩字[2011]116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办公厅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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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6:38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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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全过程管理,客观准确评价项目建设成效,我部制定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建设中期评估规范》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建设考核验收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商秩字[2011]116号》同时废止。 
 商务部办公厅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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